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酒驾被查事件近日引发关注。2025年11月25日,武汉市中院通报称,获悉情况后已按组织程序免去李某某职务,其涉嫌危险驾驶犯罪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上游新闻此前报道,11月19日,湖北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任免名单,其中免去李某某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记者获得的证据显示,10月26日凌晨,李某某因醉驾被查。证据显示,10月26日凌晨2时许,李某某驾车在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三路被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查获。血检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超过90mg/100ml,小于92mg/100ml,属于醉驾。
公开履历显示,李某某1971年5月出生,2022年9月至2024年1月,任武汉市中院刑二庭副庭长;2024年1月,任武汉市中院刑一庭庭长。针对被免职事宜,记者拨打李某某的手机,他说,“我准备办理提前退休了,现在刑一庭庭长由XX担任。”被问及醉驾时,他说,“与宣传处联系。”
李某某酒驾被查事件引发关注后,澎湃新闻发表评论文章《中院刑庭庭长醉驾,不能以“提前退休”结案》称,法官应该懂法,“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公众有一个直白而坦率的疑问:这起醉驾案,有没有因为李某某的法官身份而得到了“特殊”的处理?这个疑问,希望当地纪委监委、司法机关应做出严肃、耐心的回答:以扎实证据回应质问,以铁腕执纪重申红线。
此前在2025年9月,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酒驾醉驾典型问题时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会同公安机关加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协同治理,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追究法律责任,又追究纪律责任;要加强风腐同查,既查酒驾醉驾问题,还要深挖背后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以及说情打招呼、站台背书等问题;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问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11月25日下午,武汉市中院发布情况通报,介绍了李某某酒驾被查事件的详细情况。

通报称,2025年10月26日凌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原庭长李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1.5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通报称,武汉中院获悉情况后,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纪违法线索,并按组织程序免去其职务。11月19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对李某某的免职决定。目前,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犯罪,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