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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2省区环境基础设施短板问题

正在进行的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7日通报典型案例,指出山西临汾、长治等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宁夏吴忠市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管理差距明显。

根据相关规划,临汾市应于2025年6月前建成投产4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新增处理能力1940吨/日;长治市应于2024年6月前建成投产西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新增处理能力500吨/日。督察发现,临汾市仅有日处理能力600吨的洪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入点火调试,其他3个项目均无实质性建设;长治市西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仍处在招投标阶段。

临汾、长治等市部分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直排。临汾霍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雨污分流不到位,自2014年投运以来部分渗滤液一直未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经雨洪沟直排山沟。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超出《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排放限值48.7倍、48.2倍、3倍。长治市沁县利民垃圾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理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大量渗滤液未经处理溢流至外环境,形成污染坑塘。

在宁夏,督察发现,吴忠市城区雨污合流问题比较突出,截至2024年年底,城区现有的510公里排水管网中,有402公里管网为雨污合流,但一直未按要求部署开展雨污分流改造。按照有关建设规划,“十四五”期间,吴忠市城区应新增污水管网43公里,但截至2025年3月仍有21公里的建设任务未完成。

吴忠市城区3家污水处理厂雨季部分时段生活污水直排溢流,2023至2024年11个雨天共溢流23次。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共计约120万立方米污水通过地下箱涵排入黄河,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15.3倍、21.7倍、20.5倍;吴忠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共计约36万立方米污水经清水河排入黄河;吴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近10万立方米污水经南干沟排入黄河。此外,吴忠市污泥违规处置问题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