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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九部门出手优化“个转企”办理流程

记者 辛圆

据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周四发布消息,市场监管总局等九部门公布《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加大培育帮扶力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优化“个转企”办理流程,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个转企”,即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是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的重要举措。

《意见》明确,降低“个转企”转换成本,实现接续办理涉企事项,加强涉税信息共享,延续有关行政许可,强化部门协同。

《意见》同时提到,个体工商户通过直接变更转型为企业的,可以在申请变更登记时,同步办理公章刻制、社会保险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基本账户开立或变更预约等关联事项。登记机关将登记注册环节采集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及商业银行,参照企业开办或变更流程接续办理相关手续。

个体工商户是我国数量最多的经营主体,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25年5月底,我国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已达1.27亿户。

在加大“个转企”培育帮扶力度方面,《意见》提出,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各项措施,精准掌握个体工商户总体发展情况,重点关注“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和“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转企意愿。

市场监管总局在接受央视新闻采访时介绍,所谓“成长型”,是指基础稳定预期较好的个体工商户;“发展型”是指已有一定规模并且潜力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是经认定培育的“知名”“特色”“优质”“新兴”个体工商户。

另外,《意见》提到,金融管理部门指导各银行机构持续深化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建立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依托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强化银企对接、优化信贷审批,加大对个体工商户转企后的融资支持力度。对转企前有贷款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合规做好后续融资支持。

除上述支持政策,《意见》还提出,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税务部门要优化纳税服务,强化转型后企业财务人员培训辅导。转型后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等税费优惠政策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在优化“个转企”流程的同时,也要充分预估税务债务风险。《意见》特别提到,在登记注册环节,要求个体工商户书面承诺已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对在转企过程中偷逃税款、逃废债务、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