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就《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在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新质生产力、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平台经济领域涉及的经营者众多,其价格行为关系消费者切身利益,特别是价格标示、大数据定价等受到广泛关注。为营造有序竞争、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现行法律法规对经营者价格行为作出一般性规定,但在平台经济领域如何更好落实,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实化监管要求,引导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在征求有关部门、地方、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经济和法律领域专家、消费者、社会团体意见基础上,研究起草了《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为规则》)。
《行为规则》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引导经营者依法自主定价。明确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依法自主定价的基本要求。规范平台经营者收费行为。提出保护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细化规定,特别是要求平台经营者不得采取限制流量、屏蔽店铺、下架商品或者服务等措施,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
明确经营者价格标示要求。细化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明码标价的规定,明确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需要遵守的价格标示规范。要求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做好价格促销、补贴、差别定价、动态定价、竞价排名等规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规范经营者价格竞争行为。围绕维护价格竞争秩序、明确价格诚信要求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认定标准和监管要求,为经营者价格竞争行为提供指引,引导经营者有序竞争、公平竞争。
构建协同共治机制。充分发挥各方作用,加强政府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引导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自觉规范价格行为;推动平台经营者健全内部合规管理制度,构建良好平台生态。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将根据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行为规则》,适时印发。《行为规则》出台时,将为经营者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23日至9月22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公众可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或者登录市场监管总局门户网站首页“互动”板块,进入“征集调查”专栏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