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猪栏持矛杀死邻居再追杀其父律师称其不悔罪

因占地问题发生纠纷,61 岁男子心怀不满,网购一把长矛将邻居残忍杀害。这起发生于浙江台州天台县的刑事案件曾引起网友的广泛关注。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1 月 21 日,该案在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当日下午,被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告诉扬子晚报记者,该案未当庭宣判。

1 月 21 日下午,扬子晚报记者联系到该案被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杨律师,他表示,该案庭审已经结束,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陈某豪当庭认罪,但并不悔罪。他态度强硬,表示不后悔,也拒绝赔偿。”杨律师告诉记者,此次庭审被害人家属提出了不到 200 万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杨律师表示,今天法庭庭审辩论的焦点还是对于被告人的量刑问题,检察院虽然没有给出具体的量刑建议,但也认为没有从轻量刑的情节。“虽然陈某豪作案后主动打电话报警投案,从法律上来说确实有自首情节,但是与今天庭审中他的认罪态度是相悖的,所以我们认为此前的自首情节,不会起到从轻判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