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全面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记者 22 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启动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决定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周期为 12 个自然月。
通知指出,各地要全面推进本地区已有信息管理系统与补贴项目信息系统 " 民政通 " 精准对接,及时将相关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注册入库;要做好老年人能力评估准备,尽快完成本地区 2024 年 7 月以来已完成评估且确定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老年人相关数据归集整理等工作。同时,要组建老年人能力评估员队伍,做好本地区评估相关标准与国家标准对接,有效满足评估集中申请需求。
通知要求,强化评估、服务、资金监督管理,明确各地要建立健全评估机构动态管理机制,事前严格遴选、事后加强抽查;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签订诚信承诺书,明确服务标准和收费要求,并建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对差评较多的养老服务机构限期整改;要加强补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严格审核资金结算材料等。
在推动服务发展方面,通知强调,各地要以实施补贴项目为契机,加强培育发展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向农村地区延伸服务;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指导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养老服务。
编辑 | 何小桃 杜波
校对 | 段炼
本文转载自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