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原环卫站工作人员骗取公款获刑五年

1 月 22 日,广州市天河区纪委监委通报两起环卫系统典型案例。

一、天河区棠下街原环卫站工作人员李某某严重违法案。

经查,李某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负责制作环卫站员工工资表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增多名非在岗环卫工人的方式,伪造工资表,骗取环卫站公款。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二、天河区棠下街原环卫站收费员梁某某、棠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钟某某共同严重违纪违法案。

经查,梁某某在担任环卫站收费员期间,利用负责收取环境卫生服务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职务便利,伙同钟某某通过截留收费款项不入账的方式,长期共同侵吞环卫站公款。梁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钟某某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来源:廉洁天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