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月4日公告,为推动落实“现金提前偿付安排”,保证公平信息披露,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规定,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H19宝龙2”)、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H21宝龙1”)、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H21宝龙2”)、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H21宝龙3”)自2026年3月5日开市起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