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大爷为陷害邻居自捅腹部伪造现场,构成诬告陷害罪

为了陷害和自己有矛盾的邻居,70 岁的老张(化姓)拿刀把自己捅成重伤二级,躺在邻居家门口,伪造被伤害现场。日前,该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公开。
法院审理查明,老张因与邻居有矛盾,为陷害邻居使其受到刑事追究,2024 年 1 月晚,用事先购买的刀割伤自己脖子并捅伤自己腹部,走到邻居家门口躺倒,并将尖刀放置在现场,伪造了自己被伤害的现场。在老张被人发现送往医院救助接受民警询问时,自述被捅伤。
当地公安局对老张被伤害案立案侦查,侦查期间,老张通过女婿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系自己捅伤所致,并供述了自己意图陷害的全部事实。之后,当地公安局以没有犯罪事实决定将被伤害案撤销案件。
经鉴定,老张颈部损伤为轻微伤,腹部损伤为重伤二级。老张案发时精神状态为自杀未遂;在本案中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河南省濮阳县法院认为,老张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一审以老张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