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涉贪案遭求刑28年6个月?法官宣布全案3月26日宣判

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台北地方法院 18 日审理台湾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涉京华城等案,由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台北市议员应晓薇行辩论程序,共犯威京集团财务理张志澄部分辩论终结。审判长 " 依法 " 谕知,全案一审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下午 2 时 30 分宣判。

张志澄依 " 行贿罪 " 起诉,检方对他求处适当之刑。18 日他做 5 分钟 " 最后陈述 ",称自己是普通百姓,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也不认识民众党的人。210 万元(新台币,下同)政治献金,是长官要他捐的,不是贿款,请法官判他无罪。

京华城等案柯文哲依收贿、图利、侵占、背信 4 罪起诉,检察官对他求刑 28 年 6 个月。不过,柯文哲对被起诉犯行从未认罪。此外,柯文哲不服检察官制作同案被告 " 认罪笔录 ",多次申请勘验侦查光碟以确认 " 认罪被告 " 的真意也曾获裁准。

与柯文哲诉讼策略相反的 " 认罪被告 " 包括台北市前副市长彭振声、台北市 " 都委会 " 前执行秘书邵琇珮,预计下周进行辩论程序。

合议庭本周起召开言词辩论程序,排定 12 月 15 日至 19 日、22 日至 24 日连续辩论 8 天,12 月 25 日为法定假日不开庭,26 日是预备庭期。

依合议庭排法," 行收贿组 " 有柯文哲、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威京集团财务经理张志澄、应晓薇的助理吴顺民;" 图利组 " 有彭振声、邵琇珮、台北市都发局前局长黄景茂;" 政治献金组 " 有柯办前主任李文宗、前木可公关公司负责人李文娟、会计师端木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