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据第一财经报道,作为全国首例保险公司破产重整案,易安财险破产重整过程的部分细节在近日首次被披露出来。北京金融法院将“易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案”列为“京典案例”并强调该案通过建立风险隔离机制最大化保障保单债权人利益,为相关案件办理提供了参考。
案例编写人北京金融法院机关纪委书记、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蒙瑞提到,本案是全国首例保险公司破产重整案,涉及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建立风险隔离机制从而最大化保护易安财险保单债权人的利益。为解决这一问题,法院采取了四大措施。
一是法院公告受理破产重整申请当日,易安财险同时公告继续经营和全面履约,稳定市场预期。在易安财险申请破产重整受理阶段,法院充分调查、确认存量保险业务具备继续经营可行性、保险合同具有全面履行可能性后,协调易安财险在法院发布受理公告同日,发布继续营业暨存量保险合同继续履行公告。
二是创设保险基金公司统一代理保单债权人机制,保障重整程序依法有序推进。在破产重整申请审查期间,法院与原银保监会、易安财险清算管理人协商确定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保险基金公司”)统一代理、全程参与易安财险重整工作的方案。法院监督指导保险基金公司统一代理7641家保单债权人申报债权逾亿元。
三是针对不同类型的保单债权,采取分类申报、分别审查的处理方式。原银保监会接管期间,易安财险的保险业务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但履行情况不同,主要包括3类:首先,破产重整受理日前已到期,已发生保险事故,但保险人尚未完成赔付的保单;其次,破产重整受理日前未到期,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次赔付后保险责任即终止的保单;再次,已申请退保,但保险人尚未退还保险费的保单等。
四是积极引入重整投资人,最大化保障保单债权人利益。

易安财险成立于2016年2月, 2020年因偿付能力不足被接管,2023年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23年5月经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由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全资收购并更名。同年9月完成工商变更。
2023年2月,北京金融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同年5月,法院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同月,易安财险经监管部门批准,由比亚迪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全资收购并更名为深圳比亚迪财险。
2022年7月15日,易安财险、保险基金公司分别在官网发布公告,明确存量保险合同权益不受重整影响,且需要进行债权申报的保单债权人由保险基金公司在取得授权的基础上统一代理申报保单债权(不同意的可自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之后,保险基金公司经授权统一代理7641家占比达99.7%的保单债权人申报债权约1.12亿元。
同年9月6日,法院依法召集易安财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查申报债权并表决通过了相关决议,指定保险基金公司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在此基础上,管理人充分披露易安财险的经营、资产负债等情况并作出详细说明,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入实体新能源车企(比亚迪)作为重整投资人。
2023年1月12日,法院召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及投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其中,保单债权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7219家,全部同意重整计划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