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7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民生主题记者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王晓萍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今年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将进一步扩大到全国范围,同时鼓励支持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此前提出,稳妥有序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健全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出台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保险的政策。
3月5日下午,国务院研究室主任沈丹阳在解读报告时表示,针对新就业形态人员权益保障不足的问题,《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妥有序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今年将实现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覆盖,同时把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这3个行业的平台企业总体纳入到试点范围,将使更多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等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得到保障。
此前在2022年7月1日,人社部会同相关部门在7省市7家平台企业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2025年7月1日,试点扩围工作启动,新增10个省份和4家平台企业。今年2月3日发布的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人社部副部长吴秀章2025年12月22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作关于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时曾指出,用3年左右时间,推进职业伤害保障广覆盖,稳步扩容省份、新增企业、拓宽行业。
王晓萍在记者会上介绍,今年人社部门将重点聚焦新就业形态人员权益保障,创新政策供给。比如,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她表示,对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人员来讲,职业伤害保障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近年来人社部探索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目前在17个试点省份累计参保超过2500万人,有效发挥了保障功能。今年,试点将进一步扩大到全国范围。同时,人社部将鼓励支持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推进矛盾纠纷一站式调解,努力为新就业群体织密权益保障“安全网”。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社会法研究所所长娄宇此前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就目前的试点情况来看,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以及相关机构的关系难以认定为劳动关系的前提下,该方案为前者提供了与工伤保险类似的保障,也为后者有效分散用工风险,进而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创造了条件。
娄宇同时表示,职业伤害保障在试点地区也暴露出来被保险人要求认定劳动关系之后要求工伤保险赔偿以及平台企业和相关机构对合理损失的赔偿、与商业意外事故险赔偿项目重合产生的重复赔偿、在第三人侵权情形中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产生竞合等问题。未来在推进职业伤害保障工作中,需继续保持试点方案的多样性。只有通过一定时间的实践检验,不断总结不同方案的运行效果、社会反响以及“经济账”与“权益账”的互动关系,才能更好判断不同方案的优劣利弊,为进一步的制度设计提供参考。
王晓萍在记者会上介绍,近年来,劳动者流动日益频繁,对优化公共服务提出新要求。群众异地流动,最怕社保“接不上”。经过努力,目前基本实现转移接续跨省可以通办、省内可以无感转移。下一步,人社部将继续完善转移接续办法,优化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社保权益全国“一键查询”,让群众“就业流动不用烦,社保关系接着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