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邦控股因3万元债务被悬赏征集线索:提供线索者将获执行到位款101%的赏金
原市值300亿元上市公司实控人控制企业因3万元债务被悬赏,这是“R腾邦1”(原A股腾邦国际)回归舆论场后的最新消息。
6月21日,腾邦集团原子公司深圳市腾邦价值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腾邦价值链公司,现已脱离腾邦集团)总经理唐志远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今年4月22日,自己因被申请人腾邦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腾邦控股)拖欠的3万元债务,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截至目前,还没有知情者领赏,即没有人向法院提供钟百胜及其控制企业的财产线索。”
《证券时报》报道,2025年5月6日,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简称前海法院)发布一则执行悬赏公告,征集原H股公司腾邦控股被执行标的约为3万元的财产线索。
该报道称,多方深圳信源证实,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的腾邦办公楼前,于5月9日也曾阶段性立起了放大版本的这则执行悬赏公告。内容与法院所发布内容一致。
从公示通告来看,未执行标的仅为3万余元。此外还包括相关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等。
根据悬赏条件,凡提供财产线索真实有效,促进案件债权全部或部分变现,法院都会根据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的款项的101%支付赏金。
这意味着,申请执行人放弃了未履行标的金额,而是全部奖赏给钟百胜财产线索的提供方。
本次被执行人为腾邦控股(董事会主席钟百胜),是2025年香港第一家退市公司。从2025年1月3日上午9时起,公司的上市地位根据相关规则予以取消。此前,公司股份自2023年4月3日起已暂停买卖,且公司未能于2024年10月2日或之前履行联交所订下的复牌指引而复牌。
2023年9月,腾邦控股发布公告,公司被香港高等法院颁令清盘。不久,阿里拍卖显示,腾邦控股债权托管股票流拍。
公开信息显示,信达资管深圳分公司拍卖上述股权,起始价为2000万元。标的物信息显示,质押股票为2亿股腾邦控股股票,托管股票份额占比46%。当日,2人报名腾邦控股股票拍卖,1400余人围观,出价次数为0。
钟百胜是腾邦集团创始人、董事长,为被取消上市地位的原H股公司腾邦控股以及从A股退市的腾邦国际两家公司的实控人和掌舵者。
澎湃新闻2023年9月报道,钟百胜将两家上市公司退市原因归咎于昔日管理团队。
从2021年初至今,钟百胜、腾邦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先后起诉了前副董事长、两任董秘、数位副总裁、原经济顾问、原香港腾邦控股行政总裁和追随实控人钟百胜十余年的秘书等20余人。
此后数年,这些案件已有的终审判决中,多以原告败诉结案。
钟百胜与昔日高管团队互相指责对方掏空了上市公司。
上述前海法院的执行悬赏公告显示,执行案号为(2025)粤0391执384号。
该案系原高管唐志远反诉腾邦控股,要求其支付的3万元律师费。
2023年6月19日,腾邦控股发布诉讼公告称,公司于今年3月22日,在前海法院就500万元资金被挪用,起诉了5名被告。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5人中有4人为腾邦系原高管,包括腾邦控股前执行董事孙翼飞、前行政总裁李东明、前财务总监蒋卞,及关联公司高管唐志远。
唐志远提起反诉,理由包括对原告主张的涉案款项不知情,因此原告须承担其因本案合理支出的律师费3万元。
2023年10月31日,前海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原告腾邦控股的诉求,同时判令腾邦控股承担唐志远支出的3万元律师费。
腾邦控股不服判决,上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次年,深圳中院在一份终审裁定书中称,本案审理过程中,上诉人腾邦控股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裁定本案按上诉人撤回上诉处理。
唐志远说:“钟百胜一面借滥诉别人掩盖自己掏空上市公司的事实,另一面输了官司不给钱当老赖,这是我申请悬赏执行的原因。”
截至发稿时,钟百胜本人没有接受澎湃新闻记者的采访。
作为腾邦控股的母公司,腾邦集团的经营状况值得关注。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腾邦集团及其关联公司通过深圳市前海融易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简称融易行小贷公司,原为腾邦国际100%控股子公司)侵占上市公司腾邦国际的资金。
深圳证监局曾于2022年处罚上市公司:腾邦国际《2019年年度报告》未披露上述与担保相关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累计40,000万元。截至2018年期末,腾邦集团对腾邦国际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18,544万元。这两项合计5.85亿元。
这并非腾邦系列案全貌。截至2023年9月,澎湃新闻首次关注腾邦系列案时,腾邦集团对上市公司腾邦国际内部资金往来欠款尚欠19.834亿元及相应利息。
腾邦集团的资金去哪里了?
公开信息里有明确的资金流向,即在腾邦系鼎盛时期,钟百胜作为实控人,将大量资金转出大陆。
财报显示,腾邦集团2019年6月末的应收账款高达37亿元,前五大欠款方分别为:中国顺发有限公司、标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骏耀贸易有限公司(简称骏耀贸易)、高恒国际有限公司、胜来邦有限公司(简称胜来邦),合计对腾邦集团欠款17.95亿元。
工商信息显示,这5家公司均在香港注册,注册资本仅为1万港元,与腾邦集团的庞大商业体量不匹配。
公司股东信息显示,上述5家公司的部分股东与腾邦集团存在关联关系,腾邦集团在发私募债时并未公告。
2024年2月,债权人王宇征再次向深圳中院申请对腾邦集团的破产。同年3月7日,深圳中院公告对腾邦国际破产清算案,选定深圳市中天正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管理人。
同年9月,腾邦控股(06880)发布公告,于2024年8月9日,该公司及清盘人就公司重组方案(重组方案)与一名投资者(该投资者)订立排他性协议(排他性协议)。有待进一步协商并签订正式重组协议,重组方案将涉及公司股本重组,认购该公司新股份,及与债权人订立债务偿还安排计划。
根据排他性协议,该投资者已向该公司支付金额为港币650万元的不予退还诚意金,并被授予从排他性协议日起至2024年10月24日的排他期。该公司已于2024年8月15日就排他性协议及重组方案作出公告。
作为债权人,王宇征说:“腾邦集团的破产清算尚未有结果,还在资产清算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