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存银行35万元,取款时竟发现被“清零”了!法院:银行违法,须赔偿
近日,江苏的康某去银行取款时,竟发现原本存有 35 万的账户余额清零了!
江苏南通如东市民康某在银行存款 35 万元用于儿子结婚,等到取钱时竟发现账户已被 " 清零 ",最终还闹上了法庭。

据南通如东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倪静静介绍,康某在 2013 年曾为赵某向银行的借款 20 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因赵某到期未能偿还借款,银行将赵某、康某诉至法院,经生效判决并执行,但未能执行到位。2024 年,银行发现作为赵某连带保证人的康某在该银行存入 35 万元,于是擅自扣划了其存款,用于偿还担保债务。
康某认为银行擅自扣划违法,且超额扣划其存款,其愤而告到法院,要求银行退还超额扣划部分款项 9 万余元,并赔偿 35 万元定期到期应得利息。

法院:银行越过司法执行程序
擅自扣划违法
法院审理认为,康某在银行存款,双方间建立存款合同关系,银行负有保证储蓄安全的合同义务和法定义务。该银行越过司法执行程序擅自扣划康某存款,其行为违法。
南通如东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倪静静说:" 经核算,法院判决银行退还康某超额扣划部分款项 9 万余元,并赔偿其到期应得利息 3000 多元。"
律师说法
银行能否直接扣划存款?是否违法?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储户在银行存款,双方建立了存款合同关系,银行负有保证储蓄安全的合同义务和法定义务。《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第三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银行擅自扣划存款,未保证储户存款本金的支付,违反法律规定。"
付建认为,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即使储户涉及到法律纠纷,银行未经法院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擅自扣划储户存款,也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