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婚内强奸案”庭审细节曝光,伤情鉴定结果与医院诊断报告有出入,男方否认处于长期分居状态
8 月 12 日上午,内蒙古 " 婚内强奸案 " 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此案非公开审理。涉案男子刘某因违背被害人王某意愿,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王某发生性关系,被以强奸罪提起公诉。
下午 4 时许,庭审结束。据刘某姐姐透露,弟媳王某并未到场,委托代理律师出庭。庭审中,双方对女方伤情鉴定存在争议,对于男方家属与代理律师提出的重新做伤情鉴定的诉求,法院予以支持。

男方代理律师付建(左)与男方姐姐
伤情鉴定与医院诊断结果有出入,男方申请重做
起诉书上提及,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王某于 2 月 27 日申请协议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双方处于分居状态。3 月 21 日上午 8 时许,刘某在听到放置在王某卧室中的录音笔的内容后,因怀疑王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对王某殴打辱骂,然后违背王某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并用手机拍摄两段视频。
3 月 21 日下午 4 时许,被害人王某以被殴打为由报警,次日 20 时许以被家暴、强奸为由再次报警。被告人刘某于 3 月 22 日被传唤到案。
大河报《看见》记者从知情人处看到了王某的 CT 诊断报告与入院记录。其中提及,3 月 21 日上午,王某被诊断为 L2、L4 椎体左侧横突骨折。3 月 21 日下午 4 时许,王某入院治疗,3 月 27 日,王某出院。相关记录显示,除腰椎骨折外,王某有头部外伤,腰部、上肢、下肢挫伤。
知情人介绍,呼伦贝尔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鉴定王某 L2-L4 腰椎左侧横突骨折,评定为轻伤一级,这与王某在医院的 CT 诊断报告 "L2、L4 椎体左侧横突骨折 " 不一致,前者为三处骨折,后者为两处。
公诉方称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与医院是根据同一份 CT 结果做此认定,由此男方代理律师当庭提出重新做伤情鉴定,法院予以支持。男方律师付建称,这将决定伤情鉴定是轻伤,还是轻微伤,对量刑结果有重要意义。

妻子称两人长期分居,丈夫利用婚姻关系实施强行性行为,男方否认
记者从获取的女方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看到,原告王某提出要被告刘某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 303496.68 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为 30 万元。
起诉状中提及,妻子王某与被告刘某案发前已经长期分居,原告多次要求离婚,被告始终拒绝。此外,被告利用婚姻关系实施强行性行为,严重侵害原告的性自主权及人格尊严,认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对于夫妻两人是否长期分居,男方姐姐称,法庭上弟弟解释道,因自己打呼噜等问题,所以夫妻两人分屋睡觉,但他们仍一起吃饭、生活、有经济往来,不认为这属于长期分居状态。并且,弟弟表示向妻子动手确实不对,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行为不构成强奸。
8 月 12 日庭审前后,记者与妻子王某联系未获回应。
男方代理律师付建称,控辩双方在庭审中就是否构成强奸罪进行了多次辩论。付建称,法院将另行通知下次开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