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锡悦为何被求死刑?

韩国负责调查紧急戒严事件的特别检察组 13 日晚以涉嫌带头发动内乱为由,要求法庭判处前总统尹锡悦死刑。法庭 14 日凌晨宣布,2 月 19 日进行一审宣判。

尹锡悦等 8 人涉嫌内乱罪一案结案庭审 13 日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 417 号法庭继续举行。这一法庭曾经审理全斗焕、卢泰愚、李明博和朴槿惠等 4 名韩国前总统相关案件。尹锡悦是继全斗焕、卢泰愚后,近 30 年来首名因内乱罪相关嫌疑坐上审判席的前总统,也是继全斗焕后第二个被检方要求判处死刑的前总统。

同案被告、前国防部长官金龙显被检方要求判处无期徒刑。

结案庭审原计划本月 9 日完成,但由于当天首先进行证据审查程序的金龙显方辩护律师在庭审中采取“拖延战术”,导致尹锡悦方证据审查以及外界最为关注的检方提出量刑建议等程序未能完成。

13 日重新开庭后,尹锡悦方的证据审查程序持续约 11 个小时。随后,检方发表意见陈述并提出量刑建议。

检方认定,尹锡悦滥用总统地位和职权,实施组织性犯罪,其 2024 年 12 月宣布紧急戒严,目的是企图通过清除政治反对势力以实现权力垄断和长期化,即谋求独裁和长期执政。被告完全出于个人权力欲望,动用本应仅为国家和集体利益服务的军警等人力、物力资源,犯罪性质极其恶劣。从其目的、手段和实施方式来看,具有《国家安全法》所规定的反国家行为性质。

检方表示,全斗焕、卢泰愚曾因 1979 年 12 月军事政变和 1980 年 5 月紧急戒严事件等被定罪量刑。尽管有这一历史教训,本案仍然发生。因此,对被告量刑时必须严肃考虑“再犯可能性”。

根据韩国法律,针对内乱头目可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检方说,虽然国际上将韩国视为“实际上已废除死刑的国家”,但死刑仍可用于量刑和宣判。被告犯罪手段恶劣、毫无悔意,应“从重处罚”,因此要求判处尹锡悦死刑。(记者:张粲、杨畅、黄莹莹、孙一然;视频:操兰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