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自查近3年境外所得,依法及时补正申报

记者 辛圆

据新华社日前从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获悉,税务机关持续加强对居民个人境外所得纳税的宣传辅导,去年以来提醒纳税人对2022年至2024年从境外取得的收入进行自查。

税务部门表示,按照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因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或计算错误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构成偷税的,依法进行处理。

税务部门指出,居民个人从境内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国际通行做法,有利于防范跨国逃避税,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税务部门提醒,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纳税人如果发现自己此前未按规定申报境外所得的,要依法及时补正申报。

央视新闻2025年11月14日曾报道,多地税务部门曝光了一批对取得境外收入未依法申报人员开展引导规范的典型案件。

报道称,北京、福建、广东、四川等地税务部门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发现多名境内居民存在取得境外收入未申报缴税疑点,税务机关对其进行提示提醒和政策辅导后,这些纳税人已积极配合自查整改,补充申报境外所得并依法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

例如四川税务部门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发现境内居民李某存在取得境外收入未申报缴税疑点,税务机关对其进行提示提醒和政策辅导后,该纳税人积极配合自查整改,补充申报境外所得并依法补缴税款、滞纳金合计665.9万元。

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表示,我国已参加国际间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制度(CRS),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现金融账户信息的自动交换,利用CRS可获取居民个人境外金融账户相关数据,通过与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比对,税务部门可精准有效发现少报境外收入的行为。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接受央视新闻采访时表示,如果纳税人在税务部门提示提醒后仍未按要求进行申报,情形严重的可能被税务部门立案检查,将面临税收处罚。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人,如果发现自己此前申报存在问题,特别是少报、漏报境外所得的要及时补正,及时消除涉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