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名货车司机在运输途中盗取棉花,一个月疯狂作案56车次
利用货运环节监管漏洞,拆解、盗换棉包,一个多月内疯狂作案 56 车次,涉案金额达 260 余万元。这起特大跨省盗窃棉花案日前由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审结,46 名被告人均认罪服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朱某原系长途货运司机。2022 年,其在运输棉花途中初次参与盗卖活动后贪欲膨胀。朱某发现,不少纺织企业在收货时仅核对棉包数量及外包装,较少逐包称重,对运输 " 合理损耗 " 也存在认知盲区,遂认为有机可乘。
2023 年 3 月,朱某拉拢李某、赵某、孔某等 10 人,组建起一个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该团伙在陕西咸阳租赁偏僻冷库作为 " 改包车间 ",购置打包枪、缝合设备等工具,并以高额运费诱使 20 余名货车司机参与,另招募 10 余人负责拆解、重新封装棉包。2023 年 3 月至 4 月间,该团伙在运输途中盗取棉花,每车窃取 3 至 6 吨不等,累计盗窃 56 车次,价值 260 余万元,受害单位涉及湖北、湖南、河南、陕西 4 省的 8 家企业。后公安机关陆续将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追回赃款 73 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某等 11 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考量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于 2024 年 12 月以盗窃罪判处朱某等 11 名被告人十年十个月至一年三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其中 1 名被告人适用缓刑。
2025 年 11 月,涉案的 24 名货车司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至拘役六个月,适用缓刑,并各处罚金;涉案的 11 名负责改包、缝合的人员,分别因犯盗窃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三年至二年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各处罚金。
一审宣判后,46 名被告人均认罪服判,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