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词:

马上评丨夺命的化粪池,迟到的警示牌

事故发生后,现场竖起警示牌。央广网 图

日前,重庆对外经贸学院B校区发生一起安全事故,2024级学生张某在体育课后归还器材的途中,坠入化粪池,经校方、消防、医疗等多方力量全力搜救,仍不幸身亡。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5月22日晚, 重庆市教委发布情况通报:经查,事发时该化粪池涉事井口存在重大安全问题,校方对此负有严重的安全管理责任。校方已对分管副校长李某作出免职处理,对有关部门负责人依法依规做出严肃处理。联合调查组督促校方积极做好相关善后事宜,并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校方对此负有严重的安全管理责任”,说得很明白。这也让这起事故增添了沉重的色彩,学校如果在日常安全管理上小心谨慎、防患未然,悲剧或许可以避免。

这在此前的媒体报道也早有端倪。曾有与身亡学生同行并目睹事故全过程的同学说:“这口井并未使用井盖,而是用一块木板代替,木板上覆盖了仿真草坪。同时,木板旁没有任何提示标志。”

这个细节尤为让人不解。化粪池旁不仅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反而出现了木板+仿真草皮的搭配,这甚至比“什么都不做”更恶劣——井窖如果露天空着,还能让人一眼看到,自觉远离。用一个承受不了多少重量的木板,再加上草皮的遮掩,简直如同“陷阱”,令人猝不及防。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2021)规定,维护管理化粪池(生化池)时应采取保证人员安全的措施。同时,平时池口应有防止人员进入的锁闭措施。这说明,树立警示标、禁止行人靠近,不仅是常识,更是必须要有的规定动作。可是涉事学校偏偏就是这么“心大”,在安全问题上如此糊弄。

有学生表示,事故发生后,警示牌在一夜之间就出现了,“警示牌现在随处可见,到处都有了”。这一幕更是令人心酸:原本一件很简单的小事,也花不了多少成本,最终却付出了这么惨痛的代价。

通报明确认定了学校的责任,将分管副校长免职,这种力度是必要的。但对于事故的反思不能到此为止,除了化粪池,日常生活中还有很多“陷阱”隐藏在我们身边,污水井、地窖、下水道、燃气井、腌渍池……如何加强日常管理,守护好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也成为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

近年来类似的安全事故,其实并非个例。今年4月2日,甘肃庆阳一名22岁的大学生在庙会兼职时,因捡手机坠入“无主化粪池”溺亡;去年9月21日晚,陕西西安一小区,一名8岁女童和小朋友在小区玩捉迷藏,不慎跌入绿化带中的消防水井,不幸身亡。去年3月20日20时许,三名小孩在四川平昌某小区草坪玩耍时不慎掉入化粪池,不幸身亡。

事实一再说明,井窖事故不仅常见,而且伤亡率高,是城市空间里不可忽视的风险点。相关责任方和全社会都应当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训,进一步明确各种井窖的责任单位,强化日常管理,防止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