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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规范作业时长和总量,推动设立“无书面作业日”

5月23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获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优化上海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提高作业育人水平的通知》当日发布。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上海市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要求,统筹推进“双减”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持续巩固“双减”成效,切实发挥作业的育人价值,在实施已有作业管理措施的基础上,现就优化上海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提高作业育人水平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作业育人功能

学校作业是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结合教学和学生实际情况,布置给学生利用课堂教学以外时间完成的学习任务,是学校育人的重要载体。

坚持“五育”并举。树立正确的育人价值导向,守牢作业的政治安全底线,合理安排学科作业与德育活动、体育锻炼、艺术欣赏、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的学习任务,促进学生素养全面提升。

坚持教学评一致。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基于课程标准进行教学、作业、评价的一体化设计与实施,防止教学、作业、评价脱节,整体提升课程实施效果。

坚持因材施教。根据学生个体差异,加强作业差异性、选择性供给,不断提高基础性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每个学生成长。

坚持素养导向。积极探索跨学科、实践性、探究性、开放性作业,合理利用数智技术,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

二、切实提升作业实施质量

科学设计日常作业。以单元为单位进行日常作业设计,体现目标明确、内容科学、难度适切、类型多样、时间合理等要求。学校考试范围、考试内容要基于课堂教学与学生作业,考试难度要与平时课堂教学、作业保持一致。积极探索数智技术在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等方面的科学合理应用。

规范作业布置要求。教师一般应在校内布置作业,布置前要对拟布置的作业完整试做,布置时要向学生提出明确的任务要求。要根据学生课堂学习情况、认知特点、意志品质等方面的差异,通过加强作业内容的选择性、提供不同的作业完成辅助、鼓励多样的作业完成方式、灵活应用不同的批改反馈方式等,不断提高作业布置的合理性和针对性。

注重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为学生提供完成作业的习惯、方法等方面的指导。要指导学生独立思考、客观如实呈现作业结果,指导学生作业订正的方法。要加强对学有困难学生的针对性辅导和综合性帮扶,不断提高这些学生课程学习和完成作业的能力。要指导学生、家长科学合理使用作业辅助用具,防止简单通过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获取作业答案,避免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

加强作业批改反馈。教师要按时收查、认真批改作业,科学分析并及时反馈作业完成情况。作业批改要正确规范、评语恰当。对于动手实践等非书面类作业,要注重作业完成的过程性与真实性。要强化作业批改、分析、反馈的促学促教功能,提升集体讲评、个别面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学生未完成作业的情况,要通过师生沟通、家校协作等途径分析原因、寻找对策,帮助学生跟上教学进度。

三、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

规范作业时长和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回家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推动设立“无书面作业日”。推动学校逐步建立“小学每周一天无作业日、初中每周一天无书面回家作业日”的制度,保障学生适量运动和正常休息,引导学生用好课余时间多和大自然接触,到社会场馆中学习,与家长一起游戏、运动等,让学习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优化学生作业本设计。指导学生每天在各学科作业本上记录作业日期、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实际完成作业时间、作业感受等信息,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和高效管理时间的能力。

完善作业管理调控机制。逐步推行教师作业记录本管理制度。教研组和备课组要集体研制作业内容,严格把关书面作业和非书面作业的数量、时间和难度等;年级组要建立对不同学科作业总量和时间的统筹调控机制。学校要建立定期对每天公示的学生作业、实际布置的学生作业和教师作业记录本开展一致性检查等机制,记录检查情况,对于不一致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要定期听取家长和学生关于学校作业的意见与建议,不断改进与提升学校作业设计、实施与管理水平。

四、健全作业管理服务体系

市教委加强对中小学作业的统筹管理,支持市教师教育学院(市教委教学研究室)牵头组建中小学作业研究与监测中心,开展作业的日常研究、指导、服务与监测工作;组织开展作业设计比赛与展示活动,总结、推广作业改革经验,研究解决作业真实问题,提高教师作业设计与实施能力。逐步建立市、区、校协同联动的作业监测预警通报制度,将学校作业管理等情况作为对各区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鼓励区、校探索运用数智化作业管理平台,提升管理实效。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符合本区实际的学校作业长效管理机制,将作业管理情况纳入学校规范管理工作范围。各区教育学院要组织开展作业领域的专题研修,将作业设计、实施与管理统筹纳入教研、科研和师训范围。

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作业管理制度,明确作业管理权责和对教师的工作要求,有效落实规范化的作业备案、公示、检查、预警、通报等制度,全面提升作业设计、布置、批改、分析、反馈等方面的管理水平。

本文件自2025年5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上海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负面清单

1.作业内容不得超出课程标准要求,不得布置超量作业,不得随意拔高作业难度。

2.不得布置无效的重复性作业,不得布置形式化的作业。

3.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家长对作业本、作业成果等进行包装。

4.不得使用带有侮辱性、嘲讽性的言语或符号批改、反馈作业。

5.不得根据作业完成情况对学生进行不当惩戒。

6.不得要求学生利用课间完成作业,不得占用学生体育、艺术、劳动等课程时间对学生进行作业辅导。

7.不得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家长给学生布置作业。

8.不得要求学生、家长打印学校布置的作业或违规收取相关费用。

9.不得以作业辅导等名义利用双休日、寒暑假时间进行集体补课或变相集体补课。

10.不得以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代替日常作业或寒暑假作业,不得将寒暑假作业完成情况与新学期学籍能否注册等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