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4死2伤,广州一仓库爆燃事故调查报告:事故信息报送称仅造成2死2伤,属于谎报行为
近日,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广州增城 "9 · 16" 较大爆燃事故调查报告》。 2019 年 9 月 16 日 21 时 25 分,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大田村的广州慧谷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现已注销,以下简称 " 慧谷公司 ")C1 幢仓库首层小仓库发生爆燃事故, 造成 4 人死亡,2 人受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 4674687.38 元。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事发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响应及时,伤者救治、舆情处置和善后处理等方面工作处理得当, 但增城区应急管理部门向市一级的事故信息报送称本次事故仅造成 2 人死亡、2 人受伤,与事实不符,属于谎报行为。 该行为经 2025 年比对大数据审计发现。广州市经核查人员伤亡实际情况后,再次启动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发生经过:2019 年 9 月 16 日 20 时 10 分,慧谷公司在从事发货工作,C1 幢首层仓管办公室的仓管员兼叉车司机廖某平闻到隔壁小仓库方向传来刺鼻的化学品味道,当即和仓储组组长兼叉车司机向某斌前去查看。 20 时 20 分,公司采购物流部仓库管理班班长燕某忠接到向某斌报告称,C1 幢首层小仓库立式防爆冰箱不制冷,存放在里面的物料桶(企业自编号 HA336)胀裂。燕某忠当即致电公司机电部安排值班电工刘某前来处理并前往现场,燕某忠抵达现场后,看到冰箱门呈半开状态,冰箱上下两层储存格各放置有两桶物料,下层储存格靠前的一桶倒在地上、桶表面发热并且产生鼓胀,靠里的一桶物料爆开了一个裂口,里面剩余约 3/5 桶的物料,同时,发现有液体状物料溅射到地面及对面的墙上,并散发强烈的刺激性气味。
见此情况,燕某忠打电话通知仓管员兼物料员黄某华前来处理,且由于发现冰箱温度显示 31 ℃ -32 ℃、冰箱不制冷,他随即把电源插头拔掉。 20 时 50 分,燕某忠到隔壁仓库找来防毒口罩,折回现场把倒地的那一桶物料扶正并拧开桶盖以放气。随后,燕某忠、向某斌、邹某辉、黄某华和廖某平五人用放置在本仓库的空塑料桶盛装爆裂物料桶里剩余的 3/5 桶物料。操作过程中,由黄某华扶着漏斗,燕某忠和廖某平把物料倒进空桶里,装完后再把冰箱内的全部物料放在冰箱门边靠墙处。刘某则在一旁查看电源线路。
紧接着,燕某忠和廖某平戴着手套拿棉碎布擦拭吸附泄漏到地面的物料,向某斌到同层楼另一个仓库拿来一个 200L 型的空铁桶来盛装泄漏废物和用过的碎布。处理过程中,燕某忠由于手上沾有物料,前往小仓库西侧约 30 米外收发货棚处洗手,而廖某平则到小仓库东侧约 30 米外材料仓库取纯棉布碎以清洁地面。
21 时 25 分,当燕某忠走出 30 多米时,突然听到身后传来 " 砰 " 的一声,他回头看到小仓库有火光,马上向现场跑去并大声呼叫 " 起火了,快救火 "。燕某忠跑到旁边仓库拿了两具灭火器,廖某平找来一个推车式灭火器,两人对着仓库门口向仓内喷干粉灭火,在三具灭火器快用完时,仓库内的火势已越来越大,这时公司几个保安员拿着消防水带过来,开始参与灭火。
21 时 29 分,在场人员拨打 119 报警电话,现场火势已蔓延至二楼。 事故直接原因:仓管工作人员在处置危险化学品泄漏时采用换桶和棉布吸附的方式,导致泄漏物过氧化 2- 乙基己酸叔丁酯受热分解后形成爆炸性气体;且在处置过程中使用铁桶、搬动铁桶时产生的火花,引起爆炸并起火。进而引燃现场存放的过氧苯甲酸叔丁酯、过氧化 -2- 乙基己酸叔丁酯、偶氮二异丁腈、甲胺溶液等危险化学品和空塑料桶等,造成现场火势迅速蔓延并引发多次爆燃。 处理建议:时任慧谷公司总经理唐某、采购物流部经理黄某明未严格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已由增城区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慧谷公司已由增城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50 万元并于 2019 年执行完毕。 事发前从事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的增城区应急管理局人员和属地监管中新镇政府的人员,在督促检查慧谷公司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中履职不到位,2019 年增城区纪检机关已对其实施诫勉谈话处置。
本次事故调查中发现增城区应急管理局在事发时负责事故信息报送、事故调查的决策组织工作的人员,违反有关规定且履行事故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职责不到位,建议移送纪检机关依规办理。 对本次事故调查中发现增城区领导对事故调查违规行为失察,建议市安委办对其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