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开始受理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业务办理申请

4月24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通知,根据《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6号)《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6〕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合称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国债期货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目的限于套期保值交易。

二、接受合格境外投资者委托的会员,应当勤勉尽责,加强对合格境外投资者交易行为的合规性管理。

三、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中金所开始受理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业务办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