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涨工资干不了!”员工说完气话后正常上班,法院宣判:口头辞职有效
因协商涨薪无果,
员工一怒之下大喊:
" 不涨工资这活干不了!"
再上班发现被公司公布已离职!
他胸闷:口头离职不算数,
公司是违法解除!
这事,
法院怎么判?
事件经过
2021 年 6 月 25 日,小李与公司经理协商薪资待遇时,经理明确拒绝涨薪,双方言语产生争执,小李一气之下说" 不涨工资这活干不了 "。随后6 月 26 日、27 日,小李均正常到岗工作,公司也未提出异议。期间,公司厂长找小李核实情况时,他也表示:" 工资这么低,这活怎么干?"
6 月 27 日下班后,公司经理召开员工会议,当众宣称小李已主动辞职。小李觉得这是经理对自己的报复,认为自己既没有递交过任何书面辞职手续,也没提出过口头辞职,所以并没有在意,也没有争吵。6 月 28 日,小李照常通勤到公司上班,却被公司单方告知已离职、无需在岗。
小李当即与公司经理沟通理论,明确否认辞职。但经理态度强硬,告知小李已经没有他的岗位了。事后,公司单方出具离职证明,将离职原因标注为劳动者辞职。
2021 年 7 月 9 日,小李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107240 元、通勤费 1100 元。该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支付交通费 600 元,驳回小李其他仲裁请求。
小李不服将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107240 元、通勤费 1100 元。
法院判决:
口头辞职有效
一审
一审核心争议为小李系主动口头辞职,还是公司违法辞退。法院查实,小李因薪资问题向经理口头表示不干了,厂长核实情况时其未否认,公司开会通报其辞职,小李在场亦未提出异议。
依据公司经员工学习确认的规章制度,口头辞职具备效力,公司据此出具离职证明合规。小李后续正常到岗,不影响口头辞职事实的认定。
小李主张公司违法解除、索要赔偿金,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最终一审判决:驳回小李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
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案件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内容完全一致,本案争议焦点依旧是小李是否属于主动辞职。
小李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自身被违法辞退的主张,同时公司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员工可书面或口头提出辞职,小李在厂长核实辞职事宜、公司召开全体员工会议通报其辞职时,均未作出否认表示,一审法院据此认定其口头辞职成立并无不当。
二审法院判决驳回小李的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案号:(2022)辽 02 民终 9133 号
职场中,
由于一气之下的言论
因小失大的案例不在少数
警示大家在沟通中,
切勿意气用事、情绪化表达,
很有可能造成不可逆的法律损失。
理性沟通、谨言慎行。
无论是员工还是管理者,
都要为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