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一文读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绩单”

界面新闻记者 | 张倩楠

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2026年5月21日,《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一年之际,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介绍,从去年3月开始到今年3月底结束,一年时间,专项行动聚焦“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界面新闻从发布会现场获悉,一年来,全国共查纠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案件线索6.6万多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7亿元,为企业办实事10多万件。各地开展“综合查一次”、分级分类检查、“扫码入企”等,行政检查的总量同比下降了34%、发现问题的比例平均提高了近19个百分点。

针对乱罚款问题,专项行动清理违规设置与罚没收入有关的考核指标,全国行政罚没收入同比明显下降。查处违规自立项目、设立服务费等违规收费案件5900多件,退还企业13亿多元。纠治行政乱查封案件440多件,释放资金近20亿元。排查违规异地行政执法案件600多件,各地出台异地执法协作制度机制610多项。

纠治“乱检查”,检查少了会不会放松监管?

“经过一年多的系统治理,在检查频次明显下降的同时,检查的精准度、有效性也有了很大提高。应该说执法监管的效果不是看数量、而是看质量,不是靠频次、而是靠精准。”胡卫列说。

专项行动中,一些企业反映“有的地方虽然检查次数减少了但事项还没有明显减少”。胡卫列介绍,随着专项行动的深入,涉企检查当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比如“综合查一次”,几个部门联合检查,但是不同部门原来的检查要求并没有变,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新的问题需要进行深化、优化。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司法部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在8个地方部署了提高行政检查的规范性、精准化的专门试点,在深入调研、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优化“综合查一次”,推动跨部门同类检查事项合并打包、多项联查、信息共享,实现检查事项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转变,不光是要把次数减下来,也要把企业接受检查迎检具体事项总量相应减下来。二是全面推行“扫码入企”,以信息化技术手段规范行政检查的流程和内容,推动监管从粗放式向精准高效转变。

检查少了会不会放松监管?胡卫列表示,规范涉企检查,规范的是乱检查、滥检查,不是要求检查越少越好,更不是不检查,而是要严格依法检查。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与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密切相关的领域,坚持最严的标准,实施最有力的监管,决不能搞“走过场”、卸责式检查。

多措并举治理乱罚款、趋利性执法

“在实践当中,以罚款来创收、牟利这样的情形仍然时有发生。”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说。

刘波介绍,专项行动加大乱罚款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类案不同罚,或者是随意顶格处罚、以罚代管等问题,各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专项行动期间,全国一共查处了乱罚款案件5500多件,涉案金额7.9亿元。同时,严查不落实“收支两条线、罚缴分离”的问题,比如四川广元全面排查了2024年以来行政处罚的案卷,对案卷中将罚款纳入部门的账户而不是纳入政府财政账户的案件,启动了监督程序,坚决整改。

此外,专项行动加强对行政罚没异常增长的动态监测。各地司法行政部门在专项行动中联合财政、审计这些部门,对罚没收入增长超过20%的地方重点进行关注。比如在云南省,对于近3年来罚没收入异常增长的县市区开展了专项审计;内蒙古自治区对于罚没异常增长的地区和执法部门,制发督办函100多件,逐一进行整改。

刘波介绍,要从制度和机制上割断了执法部门和罚款利益的关联,注重从源头上解决罚没收入管理不到位、处置不规范这些问题。比如,湖南专门修订了关于非税收入的管理条例,通过立法的方式解决“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等问题。2025年湖南全省行政罚没收入同比下降了26.4%。再比如,浙江台州搭建了云共享仓库,由政府对涉案物资进行统一管理,消除了执法的利益驱动。

如何严防各类涉企执法问题反弹?

“规范涉企执法不是一个临时性的、阶段性的工作安排,而是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一种战略性的考量和制度性的安排。” 胡卫列说。

胡卫列表示,每一个执法行为对执法人员来说是日常工作,但对企业和人民群众来讲却是事关生计和发展的头等大事,必须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这三项制度的落地见效,从源头、过程和结果全流程管住行政执法。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裁量的范围、种类和幅度,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防止畸轻畸重、过罚不当。

国务院行政法规《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是专项行动的重要制度性成果,也是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的重要抓手。胡卫列指出,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修订完善相关的执法监督制度,做到监督工作有章可循。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纠错功能,健全完善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常态化监测机制、行政执法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

“规范涉企执法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而是一个需要不断优化和改进的过程。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行政执法不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将会同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实践中不断优化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机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企业的法治诉求。” 胡卫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