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活动,将在我国得到全面整治。
5月22日,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要求经过2年集中整治,全面取缔境外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下称“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活动,实现“坚决取缔非法、稳妥清理存量”的整治目标。
其中,在清理非法存量业务方面,《方案》明确,设置2年集中整治期清理非法存量业务。集中整治期内,禁止境外机构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内非法提供买入交易、转入资金等服务,只允许单向卖出交易并转出资金。集中整治期满后,境外机构全面关停境内网站、交易软件及配套服务,禁止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内非法提供交易等服务。
上述《方案》明确的整治对象包括三类。一是非法跨境经营证券期货基金业务活动的境外机构;二是协助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的境内关联或合作主体,以及招揽、指导境内投资者证券期货开户并牟利的境内非法中介;三是在境内违法违规发布营销信息、非法提供证券期货开户等交易服务的网站、APP等互联网平台,以及非法发布开户教程、经验分享等信息的境内网络自媒体。
对境外机构相关跨境经营活动的定性上,《方案》明确,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境外机构未经国务院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直接或通过其关联、合作主体在境内开展证券期货基金业务,构成非法经营活动。
有业内专家分析认为,通过非法渠道投资,投资者实际上承担了巨大的隐性风险。一旦境外机构出现经营问题、跑路或发生交易纠纷,由于是跨境业务,境内监管部门无法直接介入。投资者将面临漫长的跨境维权之路,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而且,资金通过此类渠道流出,绕开了外汇管制,本身就存在合规风险。本次方案出台的“初心”就是从源头上切断这些风险,让投资者避免处于非法金融服务的“裸奔”状态下。

也有市场人士认为,本次整治针对的是境外机构非法跨境展业活动,并不会影响现有的合法渠道,投资者仍可以通过港股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及跨境理财通等合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同时,方案采取分阶段停止境内服务的方式引导投资者处理存量账户和资产,并未限制境外机构向位于境外的境内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对境外市场的影响总体可控。
目前,已经有三家公司被列入非法跨境展业案例。5月22日,据中国证监会网站发布《证监会严肃查处老虎等机构非法跨境展业案件》称,近日证监会依法对Tiger Brokers (NZ) Limited(以下简称老虎)、富途证券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途)、长桥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在境内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行为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证监会表示,老虎、富途、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未经其核准,未取得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许可、经营证券融资融券业务许可,在境内开展证券交易营销推广、处理交易指令等相关证券业务服务并获取相关收益,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此外,三家机构境内外相关主体还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七条、《期货和衍生品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从事公募基金销售业务、非法从事期货经纪业务。
证监会指出,上述非法跨境展业行为,违反了我国证券基金期货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拟决定没收老虎、富途、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全部违法所得,并依法严厉处罚。
证监会强调,下一步,将继续坚决落实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求,严厉打击境外机构在境内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违法行为,全力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稳定。
针对证监会的处罚,老虎方面回应媒体采访时表示,公司已注意到相关通知,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配合相关工作,目前公司各项业务运营正常。老虎始终将合规置于首位,并持续与监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