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平台被控借女主播诈骗3.2亿元案庭审:律师指存趋利性执法特征,申请软件演示遭反对
女主播涉嫌诈骗,社交平台所属公司被“一锅端”?
11月24日,备受外界关注的杭州美个朋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个朋友”公司)诈骗案,在广东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案发源自一位男用户报案称遭遇女主播诈骗,旋即导致社交平台遭牵连。被提起公诉的15名被告人包括公司核心技术骨干与普通员工、客服人员,及4名平台女主播,涉案金额高达3.2亿元。
案件争议的焦点是,该案所指控的诈骗行为到底是个别女主播个人行为,还是社交平台行为?庭审中,公诉人指涉案的社交平台为“诈骗软件”,辩护律师则指该案符合跨区域趋利性执法特征,提出恢复APP当庭演示操作,以查明平台作为工具是否存在诈骗,但公诉人当庭表示反对。
此外,该案有3名涉案关键人未到庭,直至开庭未查阅到应当移送的电子证据。庭审持续两天后,11月26日上午,法官宣布休庭,继续开庭时间尚未明确。

端州区人民法院
仅4名女主播被指控涉嫌诈骗
“美个朋友”公司旗下交友平台注册男性用户有约400万人、女性用户约25万人。

“美个朋友”公司。
该案中,被指控涉嫌诈骗的15名被告人中,女主播仅4人,另外9名被告人为涉案女主播所注册社交平台公司的工作人员。其中有“美个朋友”公司研发部负责人、股东张某政,研发部小组负责人曾某豪,研发部工程师王某理,产品部项目经理罗某军,市场部投放经理张某婷,商业运营部运营专员柳某,财务部经理张某1,客服满意部专员应某钰、张某2。
另有2名被告人许某、林某为第三方公司与“美个朋友”公司商业运营部负责人郝某明(另案处理)私下合作,招募女主播获利。
涉案的4名女主播包括30岁的叶某某(中专文化程度)、43岁的赖某某(大专文化程度)、30岁的刘某(初中文化程度)以及33岁的程某某(高中文化程度)。四人认罪认罚,分别在庭上陈述了犯罪原因和经过。
叶某某是一名宝妈,因生活压力大、急需用钱,从事女聊手(主播)工作,其承认采用“单身离异美容院老板” 虚假人设与他人聊天。她通过求职结识“玲姐”,但对其真实身份及所属公司全然不知情,话术资料均由“玲姐”直接提供,形式涵盖语音、文字及图片。叶某某称,多数用户以婚恋为目的与自己沟通;若用户投诉成立,平台会对账号予以封号处理,并扣除与投诉用户聊天所获全部积分。此外,叶某某否认认识“美个朋友”公司人员及本案其他被告,也从未前往过杭州。
程某某从事女聊手工作的动机,与叶某某颇为相似。她称自己长期在家照顾孩子,丈夫也没有稳定工作,因此想通过这份工作赚取收入补贴家用。她承认,自己使用的“一部分”聊天话术,是由“玲姐”转发提供的,而与用户互动的核心套路为“用户送礼物 — 提升双方亲密度 — 添加个人微信”。对于平台规则,程某某表示,自己曾见过相关规则声明界面,但当时“没有认真看”;她还坚称在案件发生之前,“没有意识到可能涉及诈骗”。
赖某某成为主播是程某某发展的。赖某某在与用户互动时所使用的“离异单身、有车有房” 人设均为真实情况,其本人亦表示,若在交流中遇到合适对象,也会考虑真的在一起。关于用户刷礼物一事,实际并非平台规定需通过刷礼物提升亲密度,而是赖某某自己说的。

此前涉案APP上发布的提示。
“当初注册账号时,我压根没想着要骗钱,就是觉得陪人聊聊天、拿点相应的报酬,这本身是合理的。”刘某辩解称,在聊天过程中从未主动向用户索要过礼物,也不认同涉事APP存在违法属性;此外,她还提及曾与两名聊天对象在线下见过面。
辩护律师称有3名涉案关键人未到庭
在庭审期间,两名自首的关键人员被“另案处理”,未出现在本次指控的人员名单之中。一位是负责平台运营及工会对接的郝某明,另一位是担任客户满意部负责人、主抓平台合规管理及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钱某。
郝某明和钱某均在网上发布过一段归案自首前的自述视频。前者称他于2022年入职 “美个朋友”,后利用自身负责平台运营及工会对接的职务便利,违规开展“私活”。他联系朋友许某共同谋划招募主播,并将所招募的主播挂靠至许某公司的公会名下,通过该方式获取相应收益;钱某表示,他的岗位与用户涉及的诈骗案件存在紧密关联,为此,他向办案机关提出请求,希望能将自己并入整体案件一并处理,“不但有助于全面还原事实真相,也能避免案件出现一些分散、事实割裂的情况”。
该案一名辩护律师向澎湃新闻表示,若依据起诉书所呈现的逻辑进行分析,郝某明、钱某二人应属同案犯范畴,且其在案件中的地位与所发挥的作用,相较于其他已被指控的被告人更为关键,然而二人此次却未出庭受审。
这名辩护律师还称,庭审过程中,已有被告人供述称,案件中涉及的所谓“诱导话术”源自一名叫“玲姐”的人员。从共同犯罪的角度来看,“玲姐”与本案被告人的行为指向同一段犯罪事实,理应被列为涉案人员依法抓捕归案。部分被告人在前期公安机关讯问环节,已明确提供了“玲姐”的微信号、微信名称等关键线索;同时,辩护方也多次向公诉机关提交了包括“玲姐”姓名、手机号、微信号在内的后台实名注册信息,然而,“玲姐”一直未到案。
检方反对被告人提出恢复APP当庭演示操作
参与旁听庭审的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互联网公司涉案的核心证据是电子数据,包括用户行为日志、充值记录、后台交互信息等,但直至开庭,辩护人未查阅到任何应当移送的电子证据。
对此,公诉人在11月25日的庭上表示,应以法院书面调取、移送证据清单为准。然而,在得到法院明确要求移送的通知后,公诉人则称,电子数据里面包含了女主播、男用户、素人女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认为不适宜移送。
“涉及隐私就可以不提交给法庭吗?哪一条法律说隐私问题可以不提交证据的?”参与旁听庭审的人士转述称,公诉人的上述说法,遭到了辩护人的连续质问。
辩护人称,依当事人申请可以就涉及隐私的部分不予公开,但不论是否申请公开,都不是不让辩护人阅卷的理由。此外,根据检方的指控逻辑,该平台的女主播都可能涉嫌诈骗,若她们不是诈骗,为何所有的充值都要认定为诈骗所得,被害人作为当事人也应到庭。
26日,公诉人在庭上解释,公安机关只移送了鉴定意见,未移送检材,所以,电子数据也不在其手上。如有需要,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调取,这个需要时间。此外,郝某明和钱某还没有被起诉到法院,不符合被告人出庭的身份。
由于控辩双方以及被告人对于交友APP平台页面的设置、按钮名称存在理解偏差,辩护人和被告人提出应当恢复该APP进行当庭演示操作,以查明平台作为工具究竟是否存在诈骗,但公诉人当即表示反对,理由是不具备演示条件、没有办法保证数据安全、恢复APP功能需要一定时间。
审理两天后宣布休庭,后续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该案源于2024 年1月26日,男性用户申某在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某派出所报案,称其使用美个朋友旗下的APP时,因消费打赏未能取得女用户联系方式,认为自己遭遇诈骗,报案金额4.9万元。
同年4月,肇庆市端州区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两个月后,警方查封其位于杭州的2300平方米办公场所,带走十余人调查。该案曾两次退侦、三次延审,检察院对公司员工、公会人员等前述15人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端州区人民检察院在指控中提到, 经审计,2021年12月至2024年6月期间,美个朋友公司等六间公司共通过微信和支付宝收款账户,收取其运营的APP上男性客户(被害人)被诈骗款项共3.2亿元,2022年3月到2024年5月,平台支付女主播提成1.4亿元,支付“工会”等超级邀请人公司提成约0.3亿元。
据此次庭审信息显示,检方所认定公司员工的非法获利均为个人工资所得,还包含裁员补偿金,这些也是该案辩护人的重要质疑点。该案由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朱明勇、武广轶等担任辩护人。据参与庭审的人员介绍,朱明勇在庭审中指出,该案符合现在都反对的跨区域趋利性执法特征。
“美个朋友”公司方面此前辩称,从未与女主播进行过商议、共谋或安排、指使,女主播声称的“刷礼物才能解锁联系方式”系个人行为,平台已履行监管义务,不应承担责任。
“基本的证据都没到庭上,庭审怎么继续进行?”2025年11月26日上午,澎湃新闻从该案辩护律师处了解到,因控辩双方就案件关键当事人未到庭、关键证据材料未移送法庭等核心问题存在争议,审判长决定休庭,后续开庭时间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