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博开了一个坏的头,信任的崩塌

" 博物馆不能倒买倒卖,但没说不能处理赝品。" 马伯庸在《古董局中局》中写下的这句话,如今读来竟有几分预言的味道。小说情节在南京博物院上演了现实版,却比虚构更令人心惊。

2025 年,庞叔令走进南京博物院库房核验家族 66 年前捐赠的 137 件文物时,发现五件珍品不翼而飞。其中包括明代仇英的《江南春》图卷——这件被称为 " 仇画第一 " 的作品,竟在同一时间出现在北京某拍卖行的预展上,估价高达 8800 万元。

01 小说照进现实,却比小说更荒诞

在《古董局中局》中,马伯庸勾勒出博物馆文物处理的灰色地带:找专家出一份鉴定报告,宣称文物是假的,按赝品报废淘汰,偷偷流向古董市场。" 就算上级主管部门发现了,只消回一句 ' 鉴定有争议 ' 就结了。"

南京博物院面对质疑的回应与小说情节惊人相似。院方称,五件画作在 1961 年和 1964 年两次被鉴定为 " 伪作 ",因此在上世纪 90 年代被 " 划拨、调剂 " 处理。

然而,鉴定过程的疑点令人不安。根据庞叔令在法庭上看到的材料,鉴定记录大部分内容被打上马赛克,仅零星露出 " 仇英《江南春图》假 " 的字样。

更令人质疑的是,1964 年的鉴定人员中,徐沄秋是搞征集工作的,并非书画鉴定专家。如此重大的鉴定,为何不邀请捐赠方参与?为何不公开具体鉴定标准?

02 程序正义的崩塌

南京博物院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显示,被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于 1997 年 5 月 8 日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随后在 2001 年 4 月 16 日被一位名为 " 顾客 " 的购买者以 6800 元购得。

" 顾客 " 这一名称在上世纪 90 年代的文物购买记录中极不寻常,当时购买文物必须登记真实姓名。这一明显不合规的细节,让整个处置流程的合法性蒙上阴影。

庞叔令在庭审后表示:" 他们把庞家大部分捐赠的都写上了 ' 伪作 '、' 假的 ',又在边上写上 ' 资 ' 的字和 ' 存 ' 的字。" 她认为," 资 " 可能指 " 参考品 "," 存 " 可能指 " 保留存查 ",但这都是博物馆内部的分类管理标注。

将捐赠精品标注为 " 伪作 ",并于数十年后以此为由将其 " 剔除 " 馆藏序列,这一逻辑让捐赠方完全不能接受。

03 信任的代价

南博代理律师在庭审中强调:" 该批藏品所有权自交付时已依法转移至国家 ",捐赠人未保留返还权利,现行法律也未规定受赠人负有返还已交付捐赠物的义务。

从纯粹法律条文角度看,这一论点似乎无懈可击。但第一财经编辑秦新安指出,这段看似无隙可击的论述," 实则透露着刁蛮和寡义,与煌煌大馆的形象极不相称 "。

法律只是社会规范的最低底线,而博物馆作为公益文化机构,本应代表更高的道德标准。南博的做法虽然可能没有触犯具体法条,却违反了社会默认的受捐者义务,突破了公共信任的底线。

观复博物馆创办人马未都就此事件表示:" 所有的捐赠者理应受到尊重,这个尊重就包括你认可的捐赠,即便你认为这个东西不真,那依然是研究品。" 他强调,南博应该检讨而不是辩解,要杜绝以后不发生这种事,把公信力再度拉回原位上去。

04 寒了的心,如何重暖?

南博事件最危险的后果,是它对整个公益捐赠体系的冲击。庞莱臣后人捐赠的文物不仅存在于南博,还收藏于故宫博物院、上海博物馆等国内多家重要文博机构。如果南博的做法成为惯例,将会寒了所有捐赠者的心。

历史上,个别大型社会救助团体曾因对捐款管理使用不当,遭受重大公信力危机,有的至今尚未恢复形象。公众信任培养起来不易,摧毁却可以在瞬息之间。

更令人忧心的是,南博事件并非孤例。2000 年的湖北荆门博物馆案件,时任文物局党委书记、博物馆副馆长的王必胜盗掘 " 纪山楚墓群 ",并将多件文物私售;2002 年的河北承德八庙文物盗窃案,文物保护处主任累计窃取馆藏文物及部件 259 件。

在地市级博物馆中,整个体系管理混乱程度更是令人痛心。这边别人一个家族掉着泪割肉捐文物,那边管理员放着鞭炮盗文物,可真是 " 博物馆一件,我一件 ",博物馆变成了文物进货商店。

马未都的质疑点出了关键:" 能够骗过收藏大家庞莱臣双眼的画作,就这一点,都足以名留青史。" 即使真是 " 伪作 ",其研究价值也远超南博出售的 6800 元。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而非天花板。南博或许能在法庭上赢得官司,但它在道义上已一败涂地。面对如此严重的信任危机,南博需要做的不是辩解,而是彻底反思与整改。

文物是国家记忆的载体,博物馆是守护这些记忆的圣地。当圣地出现裂痕,受损的不仅是几件文物的归属,更是整个民族的文化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