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提出20条要求
据“微言教育”微信公众号5月22日消息,近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四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底线要求》在2014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基础上进行了迭代升级,从学校校舍建设、安全防范建设、生活硬件配备、教学设施装备、教职工配备五方面,明确提出了新的20条底线要求。这是全国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必须要达到的“底线标准”,小规模学校及教学点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各地需结合实际,在底线要求基础上提高省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并持续推动学校达标建设。《底线要求》的出台,为各地应对学龄人口变化、开展中小学办学条件达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助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提供了明确指引。
发改委:从未要求中国科技企业不得接受外商投资
5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李超表示,对外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我们支持中国企业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开展互利共赢的国际交流合作,从未要求中国科技企业不得接受外商投资。同时,外商投资也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法规,不得损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我们将持续深入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并做好风险防控。
发改委:物价延续去年下半年以来温和回升态势
5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李超表示,4月份,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1.2%,连续3个月保持在1%以上的温和上涨区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连续两个月保持上涨。这反映了相关领域的需求变化。总体看,4月份物价延续了去年下半年以来的温和回升态势,释放出供需关系改善、市场秩序优化的积极信号。展望后续,尽管国际能源价格走势仍有不确定性,但我国经济具备强大韧性,商品和服务市场供给能力充足,保持物价总体稳定的基础坚实有力。随着一系列宏观政策深入实施,市场供需关系有望进一步改善,预计物价将继续运行在合理区间。

两部门联合印发《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5月22日消息,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印发《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对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干流,中央层面建立统一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流域地区可在中央建立统一机制的基础上,选择具备重要生态服务价值、受益主体明确的流域,自主协商开展跨区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对三江源、大熊猫、东北虎豹、海南热带雨林、武夷山等国家公园,坚持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落实生态环境要素补偿政策,保持重要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妥善解决民生、交通运输、水利、能源等方面空间矛盾。加强野生动物致害监测预警防控,开展致害情况评估,落实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探索建立保险赔偿制度。此外,《实施方案》提出,研究出台自然保护地价值实现准入清单。
去年来警方共立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刑案3.7万起
据公安部5月22日消息,2025年以来,按照公安部党委部署要求,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平安原野—2025”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鸟类、毒害古树名木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共立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3.7万起,公安部对吉林敦化徐某阔等人盗伐林木案等59起案件进行挂牌督办。5月22日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公安部公布了5起典型案例。
“十四五”以来近500种野生动植物受威胁等级下降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5月22日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生态环境部今天在上海崇明岛举行2026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宣传活动,展示了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践成果。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张玉军介绍,经过不懈努力,我们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精准干预、系统恢复”,长江江豚、亚洲象、东北虎豹等300多种珍贵濒危物种种群稳步恢复。“十四五”以来,我国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约319万平方公里,实现对重要生态空间、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的大规模、整体性保护。首批5个国家公园运行良好,全国森林覆盖率达25.09%,荒漠化、沙化土地持续缩减,红树林面积稳步增长,近500种野生动植物受威胁等级下降。
“两高”发布适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22日联合发布关于适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此次“两高”发布的规定共24条,自今年5月22日起施行。其中明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数罪,其中部分犯罪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对该部分犯罪案件适用缺席审判程序。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对该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缺席审判程序。
国家禁毒委:防范八种化学品流失被用于制毒风险
据“中国禁毒”微信公众号消息,为防范β-溴代苯乙烷等八种化学品流失被用于制造毒品风险,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5月22日公开发布《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防范八种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用于制毒的警示通告》。《通告》明确了八种化学品CAS号及海关商品编号,提醒相关企业和个人在从事八种化学品经营活动时,严格按照国家禁毒办于2019年8月、2023年11月、2025年11月发布的警示通告要求,增强法律意识,开展相关经营和出口贸易活动时遵守国内国外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