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婚人群遗产管理引关注,民法学者:核心是提前订立遗嘱
“不婚人群遗产管理”问题引发关注。11月25日,一场关乎家庭“身后事”的行业会议——第四届遗产管理人高质量创新发展交流会在京展开。
澎湃新闻注意到,这场以“深耕遗产管理公益实践 护航老年群体颐养保障”为主题的会议,汇聚了立法专家、法官、律师、学者及行业从业者,各方围绕民法典框架下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实践痛点与创新方向展开对话。
其中,来自苏州鑫桥传承咨询事务所胡筠悦在有关《不婚人群遗产管理需求研究》中揭示了不婚人群的传承困境,而中国人民大学杨立新教授则从法律视角给出理性回应。
“我国不婚人群的财富体量持续增长,资产形态已延伸至数字资产、跨境资产等新领域,但遗产规划却普遍处于盲区。”胡筠悦在分享中表示,依赖婚姻血缘逻辑的传统传承制度难以适配其需求,不婚人群正面临三大法律困境。具体来看,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主体缺失,无配偶子女导致合法遗产管理人常“缺位”;客体失序,数字资产、跨境资产占比上升,部分因密钥遗失等问题永久流失;收益受阻,65%受访者希望将财产赠予朋友、公益机构等非亲属,但现行法律多不认可此类继承资格。
另一项调查数据更凸显前述问题的紧迫性——仅8%的不婚人群订立了遗嘱,超75%的人表示“不知如何规划遗产”。
胡筠悦通过列举的典型案例,印证有关“纠纷根源在于制度滞后”的判断:马某因遗赠扶养协议形式瑕疵致遗嘱效力存疑、同居20年伴侣仅获30%房产权益、同性伴侣信托因法律空白无法执行。
她认为,不婚人群需要的不是单一遗嘱,而是“一整套终极规划”,核心需求涵盖非婚伴侣保障、数字资产规划等五方面,并建议建立“意定监护+遗嘱执行”协同机制,推动非亲属继承权制度化,构建“法律-服务-意识”三层对策体系。目前,苏州、上海已开展不婚人群遗嘱登记和宠物信托试点。
针对这一研究,杨立新教授在点评中给出了不同观察。他肯定研究的问题意识与价值,但认为部分表述稍显夸大,强调不婚人群在民法上与其他群体均为自然人,并非“特殊群体”,文中提及的困难并非该群体独有,且多数可通过现有法律框架解决。
“民法典继承编未来十年大幅修改可能性小,可通过司法实践与习惯破解难题。”杨立新进一步指出,合法数字财产本就属遗产范畴,关键在于权利人提前做好安排;事实伴侣的遗产分配问题,当前可通过遗赠方式解决,立法修改尚需时间沉淀。
他为此建议,不婚人群处理遗产问题的核心是提前订立遗嘱,有法定继承人按遗嘱继承,无则通过遗赠处置,同时可寻求专业机构协助,无需过度强调群体特殊性。
尽管观点存在差异,但双方均认可“提前规划”与“专业服务”的重要性。这也意味着,随着不婚群体规模扩大,遗产管理需在回应多元需求与依托现有法律框架之间找到平衡,这也成为遗产管理人制度落地过程中亟待探索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