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蓝”同比上升,10月全省优良天数比率为97.9%

11月27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10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30.2微克/立方米。全省优良天数比率为97.9%,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6.8%,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0.9个百分点。

据介绍,7月1日起施行的《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条例》,为全国首部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专项地方性法规。我省还制定下发《2025年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35项标准列入年度制修订计划。截至目前,新发布《工业废水高氯酸盐污染物排放标准》等11项地方标准,新批准立项标准6项。累计发布地方生态环境标准61项,其中强制性标准16项、推荐性标准45项,批准立项在研标准30项,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

截至10月底,筛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649条,符合生态损害赔偿启动条件的案件已全部启动。同时,制定了损害赔偿基地建设指南。截至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均建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示范基地。

另外,在省内选定的6个监测点位开展了居民生态环境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完成了1440份的电子问卷调查,相关监测数据已通过调查系统上报生态环境部。

原标题:《“江西蓝”同比上升!10月全省优良天数比率为97.9%》